您的位置: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事指南 经纪人备案 正文
内容搜索
最新内容
热门内容
推荐内容
联系我们

经纪执业人员备案


办理机构: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至11:30;15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 

办理时限:即时
 

办理程序:
一、受理
条件:
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1、经纪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;
2、被招聘或者解聘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经纪资格证书;
3、经纪人出具的同意招聘或者解聘经纪执业人员的证明文件;
4、《经纪执业人员备案登记表》。
标准:
1、经纪人应在住所地工商分局合同科备案,旧机动车经纪人应在机动车分局备案,西站分局、机场分局、天安门分局辖区的经纪人应在市局合同处备案。
本市辖区内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的经纪人,在市局合同处备案。
2、备案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时限:即时。
 

二、审核
标准:
1、备案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2、经纪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同一行业的经纪人中备案。
 

三、备案
标准:
1、对经纪人核发《经纪人备案书》,同时在经纪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中标注从业记录并加盖备案专用章。
2、将经纪人备案相关数据内容录入“经纪人管理系统”,并向社会公示。
 

收费标准及依据:
不收费。
 

办理依据:
1、国家工商总局《经纪人管理办法》(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4号)。
 


点这里复制本页地址发送给您QQ/MSN上的好友
相关文章


相关评论


本文章所属分类:首页 办事指南 经纪人备案